33萬名保險業務員工作權三大利多 可不經公司同意賣第二家公司商品

全台超過 33 萬名產、壽險業務大軍的利多來了,金管會今 (6) 日宣布,修改「保險業務員管理則規」做出三項放寬,其中最受矚目的是,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的業務員,只要取得相關資格,且不用再經過所屬公司同意,就可以登錄於另一家「非經台南會計師推薦營同類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並以一家為限,也就是說,保險業務員未來賣保單將更為彈性,可以賣第二家公司的商品,預估最快在明 (2019) 年 2 月底就可實施。

依據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4 條規定,雖然保險業務員可以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的公司,但是業務員需要經所屬公司同意,並取得相關資格後才可以到第二家公司登錄;不過此次修法,刪掉「經所屬公司同意」文字,而是回歸「雙方勞務契約」來約定。

舉例來說,雇佣契約者,公司是可以約定業務員若要登錄其他保險公司,公司有同意權或管理權。但是,若是承攬契約的業務員要登錄到其他公司,不需要取得原公司的同意,但需要登錄其他非同類保險業務的公司,以一家為限,且不能違反競業禁止,限制最多只能登錄「一產一壽」或「一壽一產」,若是保經業務員,只能登錄「壽險保經、產險保經」各 1 家。

我是待在小型的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相對其他中大型的事務所其實可以學到很多,因為人手少,每個人做的事就會比較多,相對成長也會比較快,推薦給想去會計師事務所但又怕學不到什麼的學弟妹們,小型事務所就很適合你們,像我的工作內容除了幫客戶記帳、報稅、入帳、報薪資扣繳以外,還要處理工商,例如像是公司設立、遷址、增資、變更負責人、公司註銷等等客戶公司大小事,我就要常常跑市政府、國稅局等地方,有時候如果遇到客戶是外國人,救還要幫他們辦工作證、居留證跟停留簽證,所以外交部跟移民署真的是當自家廚房在跑,事務所的文具跟生活用品都用很兇,我也要負責採購,當然還要幫忙寄信等等的。遇到每年單月都要在當月15號前報完營業稅,還有每年1月除了要報營業稅之外,在1月底前也必須申報完各類所得,簡單來說就是客戶公司要申報員工的薪資,申報完成之後就會收到扣繳憑單,不過現在推行無紙化,所以日後應該都不會收到了,大家要一起環保愛地球!第二忙的月份是1月,第一忙的月份當然就是5月,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六日也要來,這時候客戶的問題也是最多的,我們事務所跟客戶都是用line聯絡,優點是方便,但是缺點就是沒有下班時間,客戶根本不會管你是否午休時間或者已經下班了,有些還會直接打電話過來盧你,真的是各種崩潰,真心建議你要去會計師事務所一定要有一份熱愛會計的心,一定會學到很多學校沒有教的事情,所以還是要自己做過才知道適不適合。

此外,現行保險業務員第一年依規定要受教育訓練滿 30 小時,第二年到第五年要滿 12 小時,若因為未參加教育訓練、不滿時數或補訓成績仍不合格,就會被撤銷登錄,要滿一年才能重新考業務員證照,但是,此次修法把「滿一年」的限制予以排除,也就是可以馬上重考。

最後,有些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有損保險形象」為由,撤銷業成立公司流程務員登錄,或對業務員施以三個月以上、台北營登推薦一年以下停止招攬的懲處,但為了求明確,把「其他違反法令規定或有損保險形象」修正為「其他利用其業務員身分從事業務上不當行為」,例如業務員為協助保戶理賠,指導醫生開診斷書,就屬不當行為。

我覺得自己開公司有兩大優點,第一個就是他可以對大化自己做往的專長與經驗,並把興趣、愛好、強項等等透過網路、數位自媒體工具資源進行結合,創造出一套屬於自己的商業行銷模式,透過自己的語言幫助有需求的人,找到與自己有共鳴有連結人的,進而獲取金錢收入與人氣名聲,第二就經營個人事業可以擺脫過去在傳統公司制度裡面的令人無奈的規章,還有令人感到壓力的人際關係,無理的階級制度,不需要去經營令人焦慮的社交圈,因此我們除了可以轉化自己的優勢與經驗成金錢收入之外,同時不再受到公司的組織約束,可以自由安排自己休息時間,休閒與工作的時間的安排更加彈性,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地點,更能創造與喜歡的人合作的機會,我們可以在自由意識之下經營更有意義的人生模式,藉由自身的力量來回饋社會,達到社會最大彰化會計師推薦利益,並且讓自己真正的快樂,一人開公司跟自由工作者是完全不同的,自由工作者絕大多數還是需要配合雇主的需求,採接案形式,而一人開公司,就是採主動提案,我是主動出擊提供我的服務與商品,雖然都是創業者,但精神層面上的意義完全不同,身為開公司者,我擁有更多的主導權與選擇合作對象的權利。

有時候就是這樣,我會被固定的思維所侷限,會覺得記帳推薦的方式就是從記流水帳開始,但如果一開始就打破自己的前提,或許就會發現海闊天空的一面。
不要記流水帳,那麼我要怎麼知道自己的「每月開銷總額」呢?我目前的方法是去紀錄這兩件事情:
1.放進皮包的現金(通常是領錢時,但也有可能有其他原因,但就是把放入皮包準備花掉的現金記錄下來)。
2.使用信用卡的消費。
只要記住這兩件事情,那麼我一樣可以知道我每個月的開銷總額,達到我記流水帳時一樣的目的,可是節省了 90% 以上的記帳時間!
為什麼?因為我一定不可能隨時隨地在領錢,我只要隔一週或隔兩週皮包快空了,需要領錢時,把「放入皮包的現金」記錄下來即可,這些在皮包裡的現金一定有一天會花完,所以換個角度說,我就紀錄下來我「即將」花掉多少錢了。對我來說,日常的飲食、交通、旅行,我都習慣用現金消費。所以這樣說起來,什麼時候會用信用卡消費呢?那就是要「購買額外的東西」的時候。額外的東西,可能是為了自己的享受,或是非立即且絕對需要,而因為每一次信用卡消費,在我的記帳方法中就是一個「特別而獨立」的事件,這可以有一個很自然的記帳效果,那就是記帳當下,就是提醒我自己。